和合承德网记者强胜 通讯员姚雪萌
和合承德网讯 我市某高校大学生刘某没有想到,偷窃自己手机的是同宿舍的同学朱某。更让他想不到的是,朱某竟然还偷窃过其他同学的手机和人民币。
9月11日晚,大学生刘某报案称:其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的手机在宿舍内被盗。双桥刑警大队侦查员仔细勘察现场和走访排查,发现门窗无撬动痕迹,案发时间段内宿舍内无外来人员出入,判断应是同宿舍人员所为。随后重点对同宿舍人员案发时间段内的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并发现其中一人朱某在询问时言辞闪烁,并且其提供的案发时间段活动情况与证人证言不符,确定有重大嫌疑,侦查员进一步通过搜集相关证人证言、现场技术处理,最终确定案件为朱某所为。
侦查员将朱某作案规律和特点与该校之前发生的盗窃案件进行比对,发现作案手法相同,很可能为一人所为,于是侦查员对相关证据进行搜集,加大审讯力度,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朱某最终对在学校内作案8起,盗得同班同学手机及人民币4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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