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承德“冀O”专段民用号牌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013-09-24 08:36:50 来源:承德新闻网

    承德新闻网9月24日讯 按照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克服‘四风’十件实事”的统一安排,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取消“冀○”号牌工作的通知》及市纪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取消“冀○”专段民用号牌的通知》要求,我省全面开展取消所有部门和单位使用的“冀○”专段民用号牌工作(制式警车、外籍车辆号牌除外),按照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冀○”专段民用号牌全部更换为普通民用或警用号牌,不得再单独设置专段号牌。现将我市取消 “冀○”专段民用号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所有部门和单位使用的“冀○”专段民用号牌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到车管部门更换车牌除外)。

    二、按时间节点完成换牌工作。自9月20日至9月30日,我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收回“冀○”号牌和车辆行驶证,对不能及时换发普通民用或警用号牌的车辆核发临时号牌。9月20日至10月31日,由车辆所属单位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业务,换发普通民用号牌。对申请换发警用号牌的,要按照警用车辆标准对车辆进行外观喷涂,相关手续齐备后换发警用号牌。

    三、加强监督检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纠风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开展路面集中查缴工作,对继续使用“冀○”号牌的车辆,一律认定为“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扣分、拘留。凡违法车辆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市纠风办举报电话:2050977,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373034,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取消“冀○”专段民用号牌工作进行监督。

    2013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侯猛】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