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闻网10月24日讯 10月23日,记者从承德市社会保险局获悉,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承德市将把服装、餐饮、个体工商户等低风险的小微企业作为工伤保险扩面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其征缴核查力度,对于瞒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企业依据政策进行处罚,集中解决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症结。
目前承德市一些低风险的小微企业,比如服装、餐饮、个体工商户等,企业风险意识不强;还有部分小微企业存在规模小,人员流动大,不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发挥工伤保险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促进小微企业平稳发展,从现在起,承德市对参加工伤保险的小微企业,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按照规定,小微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总额不得低于“实名制”参保人员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缴费总额≥实名制人数×平均工资60%×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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