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闻网11月16日讯 11月14日至15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水土保持立法调研组来承调研。
14日下午调研组到承后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海汇、副市长刘新宇结合承德实际情况就《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草案)》分别提出了修改建议,刘新宇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市人大农工委和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15日调研组深入平泉县王土房乡东北沟水土保持监测站进行察看,并听取了县政府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向平泉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征集了《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省水土流失问题比较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4.7万平方公里。2011年实施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以来,我省重新修定了《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草案)》,即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调研主要针对《办法(草案)》中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向承德、秦皇岛、唐山等水土保持工作的关键城市征集修改意见,从而将一些长期以来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问题形成规范,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提炼上升为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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