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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4-01-24 10:04:29 来源:承德新闻网

    资料图

    承德新闻网1月23日讯 “年根儿了,大街上又开始卖起烟花爆竹了,虽说放炮显得有年味,可我觉得还是尽量少放甚至是不放,污染环境不说,也不安全啊,听说每年都有被炮仗炸伤的人。”63岁的李大爷对记者说。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承德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承德市实际情况,设置了2014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

    承德市下列区域为禁放区:全市党政军机关、集贸市场、车站、影剧院、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学校及其外围200米;全市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桥梁、大型仓库、输变电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外围200米;双桥区武烈路、南营子大街、新华路、迎宾大道等市区主干道两侧;全市山林、草原等边缘200米以内;楼房阳台、窗户;楼间距不足50米区域内燃放B类以上(含B类)组合烟花;双桥区避暑山庄(须弥福寿之庙对面电力仓库至华电宾馆至万树园小区,地区老干部家属楼至实验幼儿园,德汇门至丽正门之间,文物局山庄管理处仓门至碧峰门、碧峰门至大榛子沟,鹿栅子沟至沟里)、外八庙、热河文庙、市文保单位、烈士陵园200米以内。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给予训诫,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公安人员给市民几点建议:购买烟花爆竹,要按照“少量购买、及时燃放”的原则,去指定地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普通烟花爆竹标识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及时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责任编辑:孙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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