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晚报记者石盈盈 韩雯雯
承德晚报讯 城市公共设施是方便市民生活、展示城市魅力的载体,既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诸多便利,又美化了城市环境,理应人人保护。
然而,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市区街头巷尾、公共场所的一些公共设施,近期屡遭人为破坏。
2月19日,记者了解到在万树园小区附近一处书报亭的玻璃遭到破坏。随即,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被砸坏的书报亭已经及时更换了新玻璃。
负责此处环境卫生的高大姐告诉记者:“我到这边做清洁工作刚一年,这个书报亭的玻璃就已经换过四次了,大多都是人为的。”
记者沿山庄路发现,部分公交站牌玻璃被砸碎,碎玻璃洒落在地上,景观灯里有的灯泡被拿走,有的灯饰外观破损。如果晚上市民散步经过这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书报亭玻璃被砸碎、公益宣传画被割破、景观灯被破坏、垃圾箱残缺不全……许多市民对这种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行为表示不理解。市民祁珊女士说:“像路旁的垃圾桶,不仅给市民提供了便利,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咱们是旅游城市,更应该自觉维护。”
“好好的健身器材碍着你什么事了,非得去破坏它。有的小孩淘气,做家长的却视而不见。希望有人能管管,对破坏者给予惩处。”市民刘阿姨说。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也表示,这些城市公共设施的破坏,不仅给市民带来了诸多不便,而且还威胁着公共安全。希望大家都来爱护公共设施,停止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公共设施属公共财产,而且关系着城市居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故意毁损公共财物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罚款等方式惩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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