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刘馨阳)近日,宽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拐卖妇女案件。被告人何某某收买被拐卖妇女又出卖给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款10000元人民币。
据悉,被告人何某某因儿子何小某三十多岁仍未婚,便产生了从人贩子手给其买媳妇的想法。2006年冬天,何某某几番打探,经人介绍从李某手中以20000元价格买来外籍妇女白某与其子何小某成婚。据了解,白某是与一名男子偷渡到中国后,被该男子以3000元价格介绍给李某的。白某与被告人何某某之子共同生活了6年。因白某不能生育,急等着抱孙子的何某某通过他人又为儿子介绍了对象,还产生了把先前买来的媳妇再卖出去的想法。2010年12月份,何某某以13000元的价格将白某卖给王某之子。
经宽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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