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小区私装地锁“圈地”停车 居民称妨碍美观影响安全

2014-04-04 19:32:21 来源:和合承德网

    它山之石 北京出台新规定 私装地锁有说法

    日前同样是停车位紧张的北京市出台了最新的针对私装地锁的管理办法。据相关媒体报道,北京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其中,针对小区内私装地锁霸占公共居民共同享有的公共停车位的问题,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协议和车位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有权予以制止并举报。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擅自在居住区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擅自在道路、居住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出路 解决私装地锁需多方联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小区公共绿地《物权法》有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小区里私占绿地明显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对于一些小区频遭“黑手”被毁私建停车位的现象,如何更好地遏止此类恶劣行为的继续发生,记者联系上市城管局园林监察大队,一关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要想制止此类乱象的继续发生,首先物业方面要加强管理,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维护小区公共环境的意识,同时小区建立之初就需考虑建设合理停车位,逐步满足增加的车位容量。

    除此之外,对于已经建成的小区公共绿地被毁私建停车位的现象,记者联系上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一曹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物业科和小区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其协调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将安装的地锁进行拆除,或物业公司向公安部门举报,将其安装地锁的行为进行制止,该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准备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将地锁进行拆除,规范小区停车位,对毁坏绿地的当事人对其进行教育,责令其对被毁坏的绿地进行恢复,严重者则对其进行处罚,以更好地保护小区公共绿地。

    对于一些小区不断升级的“圈地”抢占停车位现象,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小区车位成为一种紧缺的资源。不少小区天天上演“抢车位”大战,于是在一些没有监管的小区,私装地锁现象便很难避免。资源紧缺虽是事实,但缺少监管和规划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对小区私装地锁的监管,还是一个空白。居民私自占用小区公共用地设置地锁,是侵犯全体业主共有权利的行为,在现有情形下,可以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有关专业人士表示,对于私装地锁,外地成功的经验,本市可以加以借鉴。在借鉴的基础上,还是应该多方联动,共同参与。居委会、物业切实履行自身职能,做好宣传与监督,对于私装地锁的行为及时制止。市容、综合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一起联手,采取措施有效解决私装地锁的问题。

【责任编辑:孙明霞】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