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村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滦平县深化四项制度,预防“村官”腐败。
落实监督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该县出台了《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履行职责的规定(试行)》。年初,付家店乡对全乡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乡党委主要领导进行授课辅导。全县200个行政村有村监会主任200名、成员650名,村监会主任每人每年600元经济待遇列入县财政预算。
规范村财乡管制度。对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的乡镇和村,进行从严管理,重新出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去年,在火斗山乡召开了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现场会,由火斗山乡纪委进行了经验介绍。取消村级招待费,凡涉及村级公务接待、招待支出,乡农经站一律不予核销。
深化村务公开制度。在全县进行农村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建立有序的村务管理制度,在各村设立标准的党务、村务公开栏,设置意见箱,确保村级各项事务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规范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制定出台《滦平县村组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乡纪委组织农经站到各村督导上一季度党务、村务公开情况。
深化廉政教育制度。去年以来,发放了2000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宣传挂图,要求各村进行学习。并编印了2000份党纪政纪法规资料汇编,发放到村干部手中。在每个乡镇各建立一个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发挥廉政教育的示范导向作用。各乡镇党委书记每年为全体乡村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并开展廉政文艺演出、廉政书画会等廉政活动,提高村干部的廉洁意识。(于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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