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董云峰 通讯员谢福民、刘振宇)为生财招商引资本无可厚非,可本身就弄虚作假,同时又不辨真假随意放出诱饵去实现发财梦,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放出的22万元钓饵不翼而飞。日前,兴隆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某予以逮捕。
2010年,兴隆县一村民何某为招商引资,通过几个朋友认识了在深圳工作的江苏省常州市人钱某某。据何某回忆,当初他们只知道钱某某是京安公司驻深圳办事处工作人员,并未对其真实身份作进一步核实,根本不知道钱某某只是临时工且已被开除,便让钱某某帮忙引资用于开矿。而担心自己的矿山规模不够大,何某索性提供了他人的矿山资料。
钱某某在明知何某提供的是虚假矿山资料,且不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情况下,仍向何某谎称能够为其引资。自2010年11月份至2012年8月份,钱某某以能够借来几千万的投资资金为由分5次向何某索要引资活动经费共计22万元。
在何某多次催促钱某引资的情况下,2013年年底,钱某某更换了联系方式,消失了。
慌了神的何某赶紧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钱某某被抓获归案。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钱财22万元被兴隆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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