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承德电信业纳税人“营改增”业务停用地税发票

2014-06-10 17:08:41 来源:和合承德网

    市地税局特别提醒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董云峰,通讯员高晶晶)日前,记者在市地税局获悉,自6月1日起,地税机关对电信业纳税人“营改增”业务不再发售发票。对移动、联通、电信、铁通公司及分支机构,库存发票使用期限延长至6月30日,仍有结余的,7月15日前办理发票缴销手续。以上公司以外的电信业纳税人自6月1日起全部停用地税发票,于6月15日前完成6月1日前已经开具发票信息的报验,并于6月30日前缴销结余的空白发票。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信业‘营改增’是国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税负变化倒逼业务变革加速。”由于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税率,企业将在增值服务上进行创新,预计互联网流量经营和服务内容经营将成为电信业的新的重点。

    据了解,自6月1日起,我市已有53户电信业纳税人加入营改增试点,由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实行6%和11%的差异化税率。电信用户中的一般纳税人的电信支出可以进项税抵扣,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减轻纳税人税负。

【责任编辑:孙明霞】 承德电信业纳税人“营改增”业务停用地税发票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News
河北新闻网
http://cd.hebnews.cn/2014-06/10/content_3981421.htm
分享到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