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张宇)今年,承德市大幅提高计生特困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由原来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40元。
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步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面临的问题,着力构建以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关怀扶助体系,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提高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其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提标幅度达到145.5%;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在2013年提标后每人每月200元的基础上再次大幅提高标准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40元,提标幅度达到70%。
根据省有关部门规定,计生特别扶助资金国家标准部分由中央财政负担60%,其余部分及高于国家标准部分由省、市、县按比例分级负担。今年,按照新标准我市将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711.216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32.6%,惠及1877人,切实解决计生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