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结溺亡的痛
由于目前禁止在河道内游泳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监管问题上,市民在河道内游泳还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人们大多数能做到的就是被动援救,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责任一般都是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
记者了解到,“野泳”安全问题绝非我市独家所有,几乎所有滨水城市都面临同样的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野泳”溺亡事故的发生,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监管。
有专家建议,首先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河、湖、库区存在“野泳”现象的水域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列出哪些河段是“野泳”多发点,哪些河段存在安全隐患,哪些水库没有设置防护网等。在监管细节上,可以设置一个“江河游泳巡视小组”,对存在安全隐患、“野泳”人众多的河段进行检查,及时劝阻“野泳”行为;设置警示牌,标注热线举报电话号码。
也有网友建议,政府从河段的水质、景观以及方便市民等角度进行调查论证,选出合适的地点,在我市境内河段规划建设一个天然游泳场。作为公益性游泳场所,可采取政府补贴一点、门票收入一点、市场化运作一点,门票价格走平民路线。
记者在采访承德县老牛河两青年下河“野泳”溺亡事件时,老牛河河道管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为了防止有人到河道游泳,每天工作人员都会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人游泳,会及时进行劝阻。然而有些人并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有时还跟管理人员玩起了“捉迷藏”,这位工作人员说:“人们应该记住教训,不应该让悲剧再次重演!”
【责任编辑:孙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