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韩元信)“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这样我们家长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了。”8月21日,家住市区石洞子沟的张女士得知今后幼儿园所有收费必须公示的消息后,高兴地对记者说。记者从我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为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行为,日前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我省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收费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我市将执行这一规定。
据了解,全市现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450余所(包括民办规范化幼儿园、民办小规模幼儿园等),占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总数的近50%。作为人口聚集度高的城市核心区——双桥区尤为突出,近百所学前教育机构中公办幼儿园仅有6所,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占区内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总数的90%以上,在园幼儿占区内在园幼儿总数的70%以上。
《细则》指出,各设区市、县(县级市)幼儿园收费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即保育费和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
其中,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幼儿园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代医疗机构收取的体检费)。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延时服务费(非寄宿制幼儿园放学后家长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走孩子,从而延长幼儿在园看护时间,所收取的延时看护服务费)、组织幼儿外出游玩参观时发生的外出活动费(包括发生的门票费、交通费、饮水费等杂项支出等费用)、提供接送服务的校车费。《细则》要求,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要实行备案制管理。具体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办学审批机关同级的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各类幼儿园应在开学前,通过设立公示栏、公告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孙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