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幼儿园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14-09-17 16:22:32  责任编辑:孙明霞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娄丽双,实习记者于丽静) 近日,《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实施,规定我省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收费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设区市、县(县级市)幼儿园收费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9月15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我市大多数幼儿园都已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呈上涨趋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未变。

    在翠桥路银岭家园附近一家幼儿园的玻璃门上,一张纸质打印的新收费标准公示张贴在上面,常规班每月880元,全托住宿费包月200元,周末白天每天10元,特色艺术班每月100元等信息均在公示单上公示,表格中还备注着不收取任何押金、任何杂费、无退费等字样。在市区的多家幼儿园,都有这样的收费公示张贴在门口或宣传栏里。

    记者在市教育局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975所,其中民办学前教育机构452所(包括民办规范化幼儿园、民办小规模幼儿园等)。2014年秋季幼儿园开学后,我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总体呈上涨趋势,均价在600—1000元/月左右,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与往年没有变动,市区省示范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140元/月。幼儿园收费项目则包括:保育教育费(即保育费和教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

    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采取备案制,具体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进行收费,出现收费上涨的情况,可能受建园成本费高、水电费、物价涨幅大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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