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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由10档增至13档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14-10-11 14:28:00  责任编辑:孙明霞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李嘉,通讯员孙宝利、赵晓娟)10月10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过去10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自2015年1月起,在中央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5元。截止今年9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170.54万人,累计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8.75亿元。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从过去的10档次调整为13档次,即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自2014年起,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在中央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自2015年1月起,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5元,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原已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的,在省级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后,原则上不予冲抵。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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