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晓丹,通讯员薛杰)“太感谢了,要不是职工医疗大病补助,我的病根本治不起,谢谢医保给我们家减轻了这么大的经济负担。”赵文轩(化名)紧握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56岁的赵文轩,不幸得了恶性肿瘤,去年一年他累计住院11次,各项费用总共花去27万元,市医保中心第一次次给他报销了17万元,出院后,他又得到大病医疗二次补助2.1万元,而个人只支付了7.9万元的医疗费。
记者了解到,自我市出台大病医疗补助政策以来,我市相继调整大病补助起付线标准,通过降低起付线,使更多的参保人从中得到实惠。截至目前,市本级累计共有1222人次享受大病医疗补助报销待遇,基金支付492余万元。2014年度大病补助304人次,基金支付120万元。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参保职工因患大病致贫的问题,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大病医疗补助政策,规定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执行现有的医疗保险补助报销政策的基础上,对发生重病、大病、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可享受二次补助。
但随着经济发展,社平工资增长幅度较快,相应大病医疗补助的起付线将会提高,这将导致大病医疗补助报销金额降低,甚至部分人员将无法享受到大病医疗补助。为了进一步缓减参保人经济负担,我市相继调整大病补助起付线标准,由最初起付标准按承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调整为按承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达到本年度起付标准的参保人需持首次报销后的发票原件、出院记录原件、参保人所在的单位账号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大病医疗二次补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