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空置房热费调至16.7% 差价可抵下年热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0-29 08:33:21 责任编辑:丁璨

    9月30日,河北承德市物价局在参考其他城市收费标准和该市实际的基础上决定,从2014-2015年供热期开始,将市区居民住宅暂停供热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一采暖期4.80元/平方米调整为4.00元/平方米,占总热费的比例从20%下调至16.7%。

    由于承德供热部门2014至2015年取暖期内办理暂停供热的业务已经于9月30日之前停止办理,因此市民在缴纳费用时仍按照原有的每平方米4.8元的标准缴纳。记者从承德市物价局和供热部门了解到,多收取的0.8元将退还给热用户,用户可以到收费大厅办理退费,或者直接算入下一年的取暖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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