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应急措施更严格 大气严重污染停开一半公务车
今年1月,广东省发布了《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近日,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有了佛山版本,并作废了原有的《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
据新发布的《佛山发布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以下简称“《预案》”)指出,佛山大气预警将采取全指标标准,分Ⅱ级和Ⅰ级两个等级,并且以佛山市全市域作为一个整体启动预案,不再分区域实施应急措施。同时,应急措施更加严格,一旦达严重污染,一半公务车要停驶。记者还了解到,为方便市民接收预警信息,本次《预案》将会采取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通知市民。
变化
应急标准转为全指标
相比于2013年佛山在全省首次发布的《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本次《预案》的应急标准更全面,从单指标转为多指标。
《预案》指出,大气重污染预警按全市空气质量状况或预报作为启动条件,分为Ⅱ级和Ⅰ级两个等级,实施Ⅱ级预警以橙色表示,实施Ⅰ级预警以红色表示。
据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监测指标一共有6个包括PM2.5、PM10、NO2、O3等。旧预案只强调了PM2.5的单项指标,而此次新预案发布将覆盖全部6个指标,“一旦6个指标中的一个的最高值超过了标准,就会实施预警,这样的预警会更加严格。”
应急预案启动不设区域
原有的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实行分区域、分级别、分污染物启动应急措施,五区被划分为四大区域: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而本次《预案》以全市域作为整体启动预案,规定只要全市一半以上的国控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超过标准,全市系统均需启动预警。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一方面,统一预警是吸收了《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统一应急的要求;另一方面,实施预警应该是联防联控的,“如果全市过半国控监测点超标,即使禅城区的国控监测站没有超标,也需要采取预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