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承德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2014年我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报领取工作于12月全面启动。凡生源地系我省户籍,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即可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次受理高校毕业生申报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毕业当年12月20日至次年的1月10日。高校毕业生于毕业当年12月初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经生源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审核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6月,每月10日前(遇公休日顺延)向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初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文件和档案。(记者李敏,通讯员滕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