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双桥区总工会获评“全国工会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通报表扬。
会议就《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选,全国共评选先进集体235个,其中区县级(含开发区、高新区)总工会97个,我市仅有双桥区总工会一家单位入选。
“三年规划”实施以来,双桥区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带领广大工会干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真抓实干,创新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母子合同”制度,受到全总和河北省总的高度肯定。双桥区11个乡镇街道每年签订一次“母合同”,签订率达100%,今年签订子合同2000多份,职工覆盖率达80%,增强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记者关秋实,通讯员宋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