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健全运营管理机制。按照尊重市场规律、注重制度设计、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推进水环境治理、生态建设产业化、市场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深化水权市场改革,探索开展河流水域的确权登记,强化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上下游河流水量分配,推进水权交易;建立域内河流水域统一管理机制,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境服务公司三者的法律责任、义务及法律关系;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发展合同环境服务,发展环保市场,实现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集约化治污。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承德高新区
32.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将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逐项分解下达任务,落实到部门和县区,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年终严格进行考评。建立跟踪考核制度,全面落实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造林绿化、环境治理等目标管理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33.健全合力共建机制。加大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宣传力度,在媒体积极宣传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的重要性,在全市上下率先形成共识,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景,主动自觉地为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做贡献;在国家级媒体以及京津周边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对促进区域内城市和人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必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推动相关政府及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建,打造全社会的绿色、低碳文化生活氛围。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有关新闻单位,各县区、承德高新区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