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承德市已于2014年12月10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者最高可罚款10万元。
据介绍,此次行动严禁在任何室内特别是室内文化娱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审批和管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严禁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超标产品。
同时,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区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采购、销售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在规定允许的时间、地点安全燃放,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将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运输车辆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加强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养殖场,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花圈店、鲜花礼品店,私存私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滚动排查。按照“以屋找人,查人知住,勘物查疑”的要求,对辖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逐人见面、逐屋清查。
此外,对物流配送集散地、婚庆、殡葬服务单位及大型餐饮、娱乐场所、易制爆原材料从业单位进行滚动排查。(记者代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