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误闯民宅 承德县森林公安施援手将其放飞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15-01-15 14:16:05  责任编辑:孙明霞

    “你们快来吧,我们这有一只好像猫头鹰的大鸟,我把它放进笼子里,它不吃也不喝,还用脑袋撞笼子,我担心它会受伤。”1月14日下午,承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好心人的报警电话。

    当承德县森林公安局和林业局野保人员赶到现场时,一眼便认出眼前这只大鸟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雕枭。

    民警和林业局野保人员用准备好的纸箱扣在这只大鸟身上,然后慢慢地将纸箱口封住,保护性地将它“逮捕”。经野保人员仔细检查,发现这只雕枭左爪有旧伤,嘴部上方撞击铁笼子时受了点擦伤,不影响飞行和捕食。

    据野保人员介绍,雕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俗名猫头鹰。由于雕枭属夜行动物,白天视力不好才误闯民宅。当日下午2点30分许,这只雕枭被森林公安局民警和林业局野保人员放归大自然。(记者代英健)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