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通过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生活污水达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举措,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生活垃圾无害化、生活污水达标化工程。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逐步建立村级垃圾收集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垃圾中转站,终端采用垃圾焚烧发电或无害化填埋方式进行处理。采用集中、分散和单户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全县农村污水处理问题。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县域内的主要河道进行全面整治,特别是对上潮河、柳河,实施疏浚河道,实施干垒河坝和河岸绿化等工程,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改造县城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杜绝管网渗漏,全面治理面源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积极推进燃煤电厂、供热和水泥行业的脱硫脱硝工程;加快取缔县城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步伐,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年底前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严格建筑、道路、矿山扬尘整治,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PM2.5下降10%以上。
农业绿色有机无公害基地创建工程。按照“扶持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培育壮大栗源、绿源、三兴等3家万吨产能企业,同步实施千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18个,全县新增果品加工能力3万吨。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用疏堵结合方式,努力提高县城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县城的档次和品位。
绿化提升工程。把主要公路两侧、河流两旁、村镇和重要旅游景点作为绿化重点,适当在栽植大树和常绿树种上倾斜;严厉打击盗伐行为和治理陡坡开荒,3年内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75%以上。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制定矿山开发利用规划,关闭一批不符合条件的露天采矿,以公路可视范围,水源地周边,景区景点为重点,集中开展矿山环境攻坚,切实提高矿山环境质量。(李呈祥、刘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