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签发无分娩信息 无收费记录 无分娩大卡出生医学证明
3月18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即日起,我市将全面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任何签发机构除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拒发出生医学证明。市卫生局面向全市公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监督电话:2070705。
据悉,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赋予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为了杜绝弄虚作假、违规违法发证,扰乱了正常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秩序以及拖延不发、违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给拐卖婴儿犯罪以可乘之机现象的发生,我市要求任何签发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拒发出生医学证明。除新生儿父母身份证件外,不得把生育证、准生证等其他一切证件、证明作为附加条件,不得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干扰出生医学证明的正常签发。新生儿父母应按照卫生部和公安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要求,1个月内在分娩机构及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同时,各级卫生计生组织严格按照签发程序,核实新生儿分娩信息,严禁签发“三无”(无分娩信息、无收费记录、无分娩大卡)出生医学证明,特别严防为拐卖和抱养婴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办理或拖延不办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省卫生计生委监督电话:0311—66165823。市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监督电话:2070705。(记者李嘉,通讯员吴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