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承德市企业年报工作将于6月30日截止,所有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予以公示,此举将对企业的行业准入、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工作等产生不良影响。
自去年10月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开始施行以来,全市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按照规定,承德市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向工商部门报送 2013年和2014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5万余户进行了2013年度年报公示,4万余户进行了2014年度年报公示,149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2014年度报告。为此,市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予以公示,一旦被列入异常名录,将对企业的经营和信誉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年报工作未报、迟报、虚报都要面临法律风险。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切莫集中到最后期限报送,以避免因网络拥堵而不能成功报送年报;如在报送年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及时咨询;数据不准确的,可在6月30日前自行修改。(记者张楠,通讯员周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