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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开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严打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15-07-10 20:20:16  责任编辑:孙明霞

    举报涉枪犯罪最高奖八万元

    7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目前,我市全面开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依法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积极举报涉枪违法犯罪的线索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警方将最高给予8万元奖励。

    据悉,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携带、使用枪支、弹药;严禁邮寄枪支、弹药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投案自首并将非法枪支、弹药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凡在7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涉枪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同时,警方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窝藏、包庇涉枪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为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鼓励积极检举揭发涉枪线索,承德警方特制定奖励标准(本标准中“以上”均含本数),其中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8万元。

    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5万元。

    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子弹的,经查证属实,1发奖励20元,50发以上的奖励2000元。

    各地警方将采用信件、电话、传真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河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11-66993331(工作时间)、0311-66993100(昼夜)、0311-83990134(传真);举报信件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邮政编码050051)。

    承德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314-2373043、0314-2373149;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31号承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067000)。(记者李嘉,通讯员许悦、山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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