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代丽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将从本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单位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这一政策将持续到2020年。
为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国家要求各地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市人力社保局等四部门今天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凡在北京地区注册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满足两大条件: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据了解,2014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1%,裁员率低于这一数据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补贴标准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201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今年9月6日至16日期间,向参保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补贴申请。
据了解,此项稳岗补贴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底,企业同一年度内可申请一次。
新闻延伸:
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五类企业:(一)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二)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三)主辅分离企业。(四)兼并重组企业。(五)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日前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分六部分共30条,包括深入实施就业战略、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内容。
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西近日下发通知,对失业保险支持稳岗补贴的实施范围、实施条件、补贴标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并提出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获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