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均室内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生均室外活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盥洗室应有流水洗手设施……记者从双桥区教育局获悉,《双桥区教育局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8月 15 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机构,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和学习环境。
9月初,又有一批孩子将进入幼儿园。然而对于孩子家长来说,选择一个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的幼儿园却成为一个头疼的问题。记者通过走访一些家长了解到,很多家长都是实地看了五六家的幼儿园,而且对于幼儿园的设施、安全、卫生、教育等方面都很关注。据了解,目前双桥区共有94所民办正规幼儿园,在校生达6300余人。但同时也存在少量非法和不规范的幼儿园。对此,近几年来,双桥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了取缔非法幼儿园和整顿不规范幼儿园活动。
双桥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办法》对举办者及办园经费、教职工队伍、管理与教学、设立审批程序等都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园舍及设施设备方面的要求更是很多家长关注的焦点。
王净介绍说,园舍及设施设备方面包括选址、安全、卫生等多方面。在选址方面,园舍设置应相对独立,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利用平房举办的,应当有独立院落。利用多层民用建筑举办,必须设置在首层(底商)。利用商用建筑举办,不得超过第三层。园舍每层有两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出口。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不得少于5年。
同时,举办规模最低应达到3个班,原则上不超过12个班。(班容量应遵循国家标准,小班20-25人,中班25-30人,大班30-35人,混龄班不超过30人)。
设施设备应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要求单人单床。
此外,还包括厨房及餐饮服务场所应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炊具、餐饮具、洗消设备,有专用食品、食品添加剂储存和加工设备;工作人员要具备食品安全健康从业资格;保健室应有医药柜(箱),有测量幼儿身高、体重的器械及视力检查等常用的医疗器械、必备的外伤用药等。同时,按有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配备消防器材。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办法》的实施,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将进一步规范,孩子在这些有资质的幼儿园内学习,家长和孩子权益将得到保障和维护。(记者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