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将严查“酒驾”“毒驾”行为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15-09-18 13:27:59  责任编辑:丁璨

    同时整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于丽静 通讯员霍文凯)9月17日,记者从市交管部门获悉,9月18日至10月8日,我市将开展酒驾、毒驾、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查出的酒驾、毒驾及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酒后驾驶是指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g但不足80mg/100mg,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出,罚款1000— 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是指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g,属犯罪行为。一经查出,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醉驾行为已归入刑法处罚范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经查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危害极其严重,按照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毒后驾驶行为一经查出,将吊销驾驶证,并三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辆和出租车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一经查出,将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调整工作岗位。

    此外,9月18日至10月8日期间,我市高速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客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客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严禁酒驾、毒驾、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不规范装载货物、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停靠。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请驾驶人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秋季容易困乏,驾驶人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不要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服务区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靠。客货运企业要依法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养成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并督导驾驶人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好“出门”第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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