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晚报讯(记者于丽静)9月、10月一直是家装旺季,被称为“金九银十”。很多市民会选择在此时装饰新家、改造旧房,一些装修公司也借机推出优惠活动吸引客户,但是,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在装修过程中遇到了“半途加价”的情况,导致实际装修成本大增。
9月23日,记者走访我市家居市场发现,各大家居卖场、装修公司为吸引消费者,都推出了各种宣传促销活动。不少市民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依然最注重装修的报价。
“中途加价”现象普遍
“当时说好的只需 5万元就能拎包入住,但在装修的过程中,今天增加点施工费,明天增加点材料费,这么一来,全部装修完工后,装修总费用竟然超过了7万元,感觉花了不少冤枉钱。”近期才装修完新房的市民张先生说。记者调查发现,有着此类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在实际装修过程中“中途加价”、“增加项目”早已不是新鲜事儿了。
记者在装修公司门前的广告和传单上发现,类似“49999元拎包入住”、“69999全屋装修”等宣传语非常醒目,但房屋装修完工之后业主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却远超广告中承诺的费用。某些家装公司会在合同中与业主玩文字游戏,或以提升装修效果为由变相让业主增项,多花装修费。业主在选择家装公司之后常常会遭遇“中途加价”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而大多数市民会选择无奈接受。
加价超8% 业主有权不买单
事实上,对于装修公司“中途加价”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早已作出了具体限定。
据了解,《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已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针对家装市场恶意增项、加价的乱象特别提出,“组织出具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由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虽然关于约束装修增项加价的国家规范正式实施已有两年时间,但市场上部分家装公司仍存在“低价揽活、中途加价”的行为。
为此,记者咨询了12315热线,工作人员说,在装修工程中的可变因素太多,如果是因为业主主动要求增项,则可以双方协商,如果是装修公司强行增加项目或要求加钱,消费者有权向工商部门举报。特别是要保留好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此外,市民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对合同内容尽量细化,对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做到合理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