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纪检监察系统推行“二十四条严禁”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11-24 08:37:51  责任编辑:丁璨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李建成 通讯员承纪宣)近日,承德纪检监察系统推出了纪检监察干部“二十四条严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这些禁令包括严禁编造、传播、散布、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的言论等大是大非方面问题;严禁妨碍、阻挠、干扰执纪执法工作和为涉案人说情等工作程序方面问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网购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因公出差期间借机旅游、探亲、访友等工作作风方面问题;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等生活作风方面问题;严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弄虚作假等个人道德方面问题等。

    该市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二十四条严禁”规定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不构成纪律处分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或依照有关规定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对应该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新闻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曝光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1-14 08:18:51

唐山市路南区商务局主任科员韩文生违规收取回扣问题。韩文生在招标工作中,违规收受招标代理公司回扣6000元,其中3000元用于公务支出,3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承德市纪检监察系统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

2015-11-09 09:44:14

11月5日上午,我市在河北省(承德)廉政教育基地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推进会议。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今年以来纪律审查违纪案件情况

2015-11-09 08:07:47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专门印发《关于2015年以来纪律审查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典型案件为鉴,切实汲取深刻教训,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相关搜索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314081840。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