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参保人员全国流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需要,我市全面推进社保卡建设工作,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手段。做好社保卡建设工作将更加高效、便捷、方便地实现参保人群就医结算、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信息查询、求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工作。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社保卡120万张,发卡县区激活率达到95%以上。
社保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全国统一规划制作,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我市首先应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来可以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以及劳动就业领域全面应用,实现“一卡通”,极大地方便群众。
为做好社保卡建设工作,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了系列举措。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保卡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整体推进全市社保卡信息采集、卡环境建设、卡发放和卡应用工作。扩大信息采集覆盖范围,加快推进信息采集进度。截至目前,实现全市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群社保卡信息采集全覆盖。完善卡应用环境,在全市行政村、社区、定点机构布设POS终端,方便参保人就近用卡。加快卡服务网点建设,在各县区本级设立卡服务网点13个,受理参保人卡挂失、注销等工作。积极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在全市推进卡应用,目前已在双桥区、双滦区、开发区、营子区、围场、兴隆县、承德县、滦平县、丰宁应用社保卡。其他县将根据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进度和行政村POS终端布设覆盖范围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发放的社保卡可替代原医保卡全部功能,初次使用时必须修改密码,密码修改后社保卡立即启用生效,原医保卡和医保证停用作废。市医保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出现医保卡突然不能使用的情况,请立即联系所在单位领取社保卡并启用。如果急于住院,请在住院后三天内使用社保卡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如果需出院,请在领取社保卡后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当社保卡发到用人单位时,医保中心以社保卡信息为基准同步进行医保数据更新,如果参保人医保卡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不一致,那么医保卡就不能再使用,需要启用社保卡;如果参保人医保卡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一致,那么医保卡就能继续使用,参保人可自行选择何时启用社保卡。
本报记者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