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海波、李艳茹)丰宁满族自治县立足于服务京津、依托京津发展的定位,出实招、谋良策,不遗余力地开展燃煤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清理整顿原煤市场。该县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县城建成区及周边商品煤销售点和流动销售车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120处固定商品煤销售点进行轮流监督,对流动商品煤销售车禁止进入县城销售,有效遏制了县城建成区内原煤销售行为。截至目前,共阻止流动商品煤销售车80余辆,取缔临时销售点2处。
监督质量强化执法。县财政出资80万元购置先进的煤检设备,确保县煤质检测站投入使用。加强煤质监督执法工作,对正在经营的55家销售点的原煤全部进行了采样检测,对10批次进入县内市场的洁净型煤产品进行了检测,确保进入丰宁市场的原煤和型煤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推进燃煤锅炉改造。调查显示,丰宁需要改造的燃煤锅炉共有235台。截至目前,已拆除取缔1台,拆除接入集中供热管网13台,完成更换型煤锅炉9台,改造148台,正在改造中29台。
加强燃煤禁烧治理。面对今年原煤价格较低、群众对型煤污染认识不足等问题,该县积极作为、制定政策,加快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县财政补贴力度继续加大,民用型煤由每吨补贴300元提高到补贴400元;对县城建成区已配备民用清洁燃烧炉具的7500户由县财政出资,每户无偿配送50公斤洁净型煤进行试烧,对已经购买原煤的居民,按照1:1比例进行兑换,进销差价部分由县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