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组一行,对隆化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隆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紧紧围绕保生态、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组织架构,提升了管理机构和林场规格,化解了部分历史债务,解决了“五险一金”和职工工资,活化了经营机制,完善了制度,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为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隆化县总面积5497平方公里,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典型山区县,也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全县林业规划用地面积656万亩,有林地面积488.63万亩,森林覆盖率59.3%,林木蓄积604万立方米,是河北省第三林业大县,同时也是京津冀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2011年成为河北省第一批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县以来,隆化县稳步推进各项改革,财政、人事、编制、发改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经过5年的努力,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明晰功能定位。根据隆化林场所处的重要生态位置、公益林所占比重较大等因素,坚持生态公益性改革方向,把10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理顺领导体制,由原来的县管改为以市为主,市、县共管的管理体制。合理确定组织架构,提升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科学核定编制。改革后共核定编制451名,精简编制42名。其中,管理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8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森林资源调查队和10个国有林场共核定差额事业编制413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
落实财政支持。从2015年开始,隆化县将人员经费869万元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林场职工工资发放,解决林场职工的生计问题。依规使用改革专项资金。中央和省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674万元全部拨付到改革单位,并全部用于缴纳职工“五险一金”、拖欠职工医药费、工资等与改革相关的费用。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都达到100%,彻底解决了林场职工的后顾之忧。解决历史债务。该县用改革资金1794万元,化解了部分历史债务,使国有林场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妥善安置职工。改革前隆化国有林场有职工493人,改革后批复编制451人,现有职工347人,自然减员146人。改革试点期间,全县没有出现因国有林场改革引发的上访事件,实现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机统一。创新国有林场管理机制。该县初步建立了以公益林管护和“三项作业”实行购买社会服务、干部选拔实行竞聘上岗、林场职工实行绩效考核等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多种经营发展森林旅游、园林苗木、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为国有林场转型发展奠定了基础。(王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