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家住双桥区于家沟的低保户李彩林到社区办公室领取低保,当得知自己每月低保从382元提高到450元时,李彩林高兴地对记者说:“低保又涨钱了,日常开销更有保障了,感谢党的好政策啊!”
“2015年10月,承德市将全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2元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年2295元提高到每年2800元。”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全市始终把提高特困群众收入、改善特困群众生活,作为检验救助工作成效的关键。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承德市八县四区均及时出台了低保提标文件,于2016 年1 月完成低保提标工作,实现了农村低保线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农村低保的月均补差水平由2015 年的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7元。这些数字的背后,凝聚着党和政府巨大的民生情怀。
救助特困群众,实现精准兜底扶贫,首先要找对、找准扶贫对象。只有做到对每村每户每人的贫困状况了然于心、心中有数才能工作有方。
“这次我们将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落实按户施保和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和脱贫进程相符合,把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适当加大救助力度。”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市民政部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适当加大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力度,复核城乡低保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将予以清退,工作在9 月底前全部完成。
瞄准贫困户,找准“穷根”,使扶贫救助工作扶到点上、扶到根上。4 月28 日召开的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对切实做好提升救助水平、精准兜底脱贫工作进行培训部署。历时5 个多月,各县区基本完成本次核查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复核后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户7213 户、10205 人。
截止8 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2766 户、299378 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3564 户、62047 人,累计支出12786 万元;农村低保户199202 户、237331 人,累计支出27769 万元。
在兴隆县半壁山镇靳杖子村周志国的家中,记者看到,他5 岁大的儿子正躺在床上休养。“多亏民政部门为我们办理了临时救助,让患有血友病的儿子及时得到救助,解决了生活之忧。”10 月30 日,周志国的儿子突发血友病,通过该县的“救急难”试点得到了及时救助。
“救急难”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目前,承德市正积极在宽城、双桥区开展市级“救急难”试点工作,待积累经验后,逐步在全市推开,保障困难群众遭遇“急难”事项得到及时救助。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透露,兴隆县作为省级“救急难”试点,创新救助途径,完善救助渠道,已救助了447 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5 万元。
推进特困群体救助是民生问题,也是民心工程。医疗救助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广泛覆盖,使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得到了关爱和温暖。
“我因患肺癌住院治疗,共花费12492元,除了新农合报销外,县医疗救助中心救助了4575 元,按照新救助政策比去年多了2615 元。”刚领到救助款的平泉低保户张文静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全市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逐步将建档立卡人员列入到参合救助范围之内,给予适度的救助补贴。同时,将住院救助比例提高至70%(县区政府规定的年度限额内),不断增强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记者胡杨 通讯员王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