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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向不作为慢作为“亮剑”

2017-02-09 11:08:56 来源:承德政府网

全县384 项行政审批事项共压缩4253 天,占比达到法定审批时限的58%;压缩审批环节83个,涉及事项79 项;精简申报材料75 个,涉及事项36 项。优化发展环境“九项工作制度”推行以来,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效率大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着眼于打造张承地区乃至环首都地区招商引资的“政策洼地”,助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丰宁县委、县政府制定审批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引导制、一次性清单告之留痕制、容缺办理制、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陪办跑办制、中介违规黑名单制、领导包保问责制和责任倒查制等“九项工作制度”,县纪委精准发力、精细化组织实施。

推行首问负责引导制。凡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职能的各部门在一楼大厅,窗口服务单位在大厅入口处,设立引导咨询服务岗,负责对办事、来访人员做好咨询引导工作。大厅入驻单位副职和中层干部工作日轮流值班,全天候值守。

推行一次性清单告知留痕制。承担行政审批的各部门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对必经的流程、环节和相关证照文件等资料,在首办环节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由经办人和服务对象双向签订一次性告知单,做到留痕可查、可追溯。

推行容缺办理制。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非实质性要件,因申请当事人原因暂时不能提供到位,在项目单位做出书面补齐承诺的前提下,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出具审查意见,进入下一个环节办理。待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齐全、达到法定条件后,及时出具正式批文证照。审批过程中涉及互为前置、互为证明的环节,以“首问首办”为审批次序,解决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推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凡列入县及县以上重点项目,由县发改局出具重点项目确认卡,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按照“公正透明、高效便捷、特事特办、全程监督、跟踪服务”的原则,密切配合,加快审批进度。对项目前期工作或实质性要件不完善的,由县级包保领导负责协调,“一事一议”。

推行陪办跑办制。被列入县及县以上重点项目,对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原因,不能按最低时限办结的审批事项,或审批办理权限不在县本级的,由项目包保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责成专人全程陪同项目主体跑办。

推行中介违规“黑名单”制。中介机构全部纳入市场化管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以外的,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向项目主体授意或指定中介机构,由项目主体自行选定。县内中介机构被选定后一律按最低收费标准收费。中介机构违规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黑名单”管理。

推行领导包保问责制。县级领导对包保的项目,要认真履行责任,主动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撒手不管、不闻不问的,或明知项目审批、建设等环节存在制约问题,不责令相关部门改正、不主动协调解决,或协调解决无明显效果、不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的,发现一次由县长进行约谈;发现两次由县委书记约谈;发现三次以上,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检查,并在本年度考核中,不作为优秀人员推荐。

推行责任倒查制。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破坏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建立联查机制。对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效率低下以及明里暗里“吃、拿、卡、要”或收受当事人礼品礼金的,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上追一级,直至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县纪委对违反“九项制度”的情形和问责追究方式予以细化,并在各行政审批部门一楼显著位置公开举报电话。

“九项工作制度”推行后,丰宁全县上下一盘棋,迅速推动制度落实。各部门从设立咨询引导服务岗入手,向全市行政审批最短时限对标,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各单位主动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九项工作制度”由点及面有机衔接,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丰宁将把此项工作做为锤炼党员干部队伍、开辟长远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让更多社会优质资源流向丰宁、惠及丰宁。截至目前,丰宁处置本级受理和市转问题线索652 件,初步核实线索294 件,自查立案109 件,党政纪处分114 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党员干部讲规守矩、干事创业氛围愈加浓厚。(焦春江)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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