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获悉,承德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公负伤)提前退休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已经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按照规定,2016 年度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2016 年12 月31 日前,男年满50 周岁以上(1966 年12 月31 日前出生,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女年满45周岁以上(1971 年12 月31 日前出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合同制职工(含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 年以上解除劳动关系灵活就业的固定工、合同制职工);缴费年限满15 年(含视同,其中实际缴费满5 年) 及以上;因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符合病退申报条件人员,可向本人所在用人单位或寄存本人档案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名。各县、各参保单位和档案管理机构应做好内部公示、材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各县、各参保单位于3 月10 日至3月20 日期间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报送申请病退人员的人事档案、鉴定材料等,逾期不再办理。
此外,按照规定,企业职工病退,经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最终鉴定。鉴定通过后,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住院病历和相关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当年鉴定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林海娇,通讯员张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