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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两类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017-02-24 11:12:24 来源:承德日报

3月1日起,承德市将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两类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只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即可,符合条件的3天可完成注销。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主要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办理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

“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为了全面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成本,有效解决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的问题。”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相比现行注销登记,“简易注销”有三大优势:一是压缩了办理程序,取消现行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注销登记材料齐全可一次办结。二是大幅减化了提交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企业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即可。三是降低了成本,无需再通过报纸发布注销公告,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45日后即可办理注销登记。

但是,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在内的8 类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记者张宇,通讯员刘艳伟、杨帆)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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