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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或停征

2017-03-28 11:20:58 来源:承德日报

3月27日,记者获悉,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或停征,同时,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新规实施后,将减轻企业和市民个人的负担。

据介绍,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 项,其中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清真食品认证费等费用,共12 项。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地质成果资料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卫生检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检验检测费(包括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进出口兽药检验费,兽药委托检验费,农作物委托检验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等费用,共23 项。

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 项,其中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 传递费、培训费(包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费,国家法官学院培训费,中央团校培训费,中央党校培训费)。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目前,承德市相关单位正在陆续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同时,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记者于丽静)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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