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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医改养老保险普惠城乡百姓

2017-05-12 10:49:31 来源:承德政府网

聚焦承德市二O一七年“十大民生工程”系列报道之三

健康是幸福之本。医疗卫生事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 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六类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救助扶贫实施范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承德市将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医改工作,让更多百姓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药确实便宜了。”4月12日上午,在兴隆县医院的门诊大厅,77 岁的李大爷指着门诊费用结算单说。

李大爷告诉记者,他患有高血压病多年,2014年开始靠服药稳定血压。他用的两种药,之前分别是32 元和72 元,改革之后,同样规格、同样品牌,价格分别为26元和59 元。“如果每半个月开一次药的话,我一年下来就能省900多元。”

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和李大爷一样,切身感受到了药品“零差率”带来的欣喜。

据了解,从2012 年起,承德市开始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取消所有试点医院全部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按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让老百姓在医院即可购买到“平价药”。改革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将降低15%左右,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将降低10%。

此外,按照规定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也将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乡镇、县级医院的药品零差率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市卫计委医改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承德市将进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到9 月底,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市民会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

养老金关系着退休人员实实在在的晚年幸福。今年,承德市将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为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听说养老金又涨了,我们老两口60 多岁了,今年每人能领取1000 多元,真要感谢党的好政策。”提起养老金,双桥区居民赵芬兰抑制不住内心的欢喜之情。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 月起,承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80 元提高到90元。此次标准的提高,将直接惠及至少46万城乡居民。

自2009 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截至目前,承德市已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了4 次调整,由最初的月人均55 元提高到现在的90 元。同时,双桥区及高新区在省、市要求的补助基础上也将增大对计生户、残疾人、80 周岁以上老人参保群体的补贴力度。

同时,承德市还将抓好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工作,将每年的10 月底之前确定为征缴期,并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了解养老保险政策,以推动承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深入开展。

要织牢社会保障的网络,解除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今年,承德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让群众看得起病,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更好“兜底”群众的幸福生活。

“孩子得病多年,真的快治不起了,甚至到了准备卖房的地步,有了这个救助政策,给了孩子活下去的希望。”滦平县白血病患者小徐的父亲感激地说,“心里有温暖,生活更有奔头了。”

小徐今年21 岁,是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在5 年前得了白血病,前后共花费住院费用6 万余元,按原政策报销2.6 万元。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政策后,总计报销近4.7 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94.6%。

今年,继全省启动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行动后,承德市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 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社会救助的6 类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统一待遇标准,同步组织实施,以此实现贫困群体救助全覆盖。

医疗保障救助扶贫新政策,将使全市56 万贫困人口成为受益者,同时,也将打通扶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

据介绍,为确保广大贫困群众都能成为这项改革红利的受益者,承德市将安排专项资金,全力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特别对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财政给予100%资助,对其他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按照不低于60%的标准给予资助,同时将未参加基本医保的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过重问题也纳入了保障范围,确保在小康路上不落一人。(记者贾阿楠)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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