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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税收违法者将列入黑名单

2017-06-26 11:34:49 来源:承德晚报

承德晚报讯(记者杨宁,通讯员金天丰)由于从某公司购进铁精粉,没有实际付款却编造资金流记假帐,涉嫌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4 份,并已申购抵扣进项税额101915.01 元。滦平一家商贸有限公司被承德市国税局以偷税数额一倍的罚款,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6 月21 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将全面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据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凡是涉及查补税款金额100 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偷税案件、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逃避追缴欠税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虚开税款数额300 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票面额累计1000 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以及暴力抗税行为,都将被列入税收“黑名单”。

最令人瞩目的是,“黑名单”不仅公开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而且将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一并公布。

不仅如此,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将高于其他纳税人。税务机关还会将其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违法失信人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且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两年才可从公布栏撤出。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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