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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政策性农房保险惠及3700多房屋受灾户

2017-09-13 10:12:20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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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全面推动农户自愿参保保险市场运作

丰宁政策性农房保险惠及3700多房屋受灾户

承德日报讯(刘海波、付仕祥、刘涛)“前年腊月我家房子突然着火,保险公司上门勘验完后时间不长,就把10000 元的理赔款打到了账户,一年就交两块钱,这个农房保险上的值!”丰宁南关乡古坊村农民刘云岭深有感触地说。试点4 年来,丰宁满族自治县把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遵循“农户自愿参保、政府推动、民政主办、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全县全面展开,拓宽受灾群众救助渠道,惠及房屋受灾户。从2013年初开始到去年末,全县累计赔付3783户、737 万元,仅去年就理赔了1459 户、理赔160 万元,农户满意度很高。

丰宁民政局主管农房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丰宁属于多灾、易灾县,以往对房屋损毁户一般救助1400元、倒塌户救助14000 元,对因各种火灾致使居住房屋损毁的给予2000-5000元的临时救助。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实施后,对参保农户通过正常救灾救济和新开辟的农房保险两种救助渠道叠加式救助,一般受灾户可救助3000-10000元,倒房或塌房户最高可得到44000 元的救助,比未开展农房保险前的灾后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丰宁率先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把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相互合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县政府印发了《丰宁满族自治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经费承担办法、明确工作进度、明确工作职责,把全县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了组织网络健全规范,县、乡、村三级都有专人抓的良好局面;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推动、民政主办、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农户自愿参加;制定了理赔标准、工作流程。对受灾户现场评估,在理赔时严格按照理赔标准进行,确保群众满意。

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培训业务骨干。通过会议培训、媒体网络宣传、培训业务骨干、畅通报险平台建设等手段,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确定保费标准为每户每年8元,资金的筹集方式为“三个一点”,即:省级财政民政拨一点(4 元)、县级政府补贴一点(2 元)、农户交一点(2 元),共筹集资金80 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理赔金额最高封顶线为每户赔付1 万元;去年将农房保险理赔标准由年户保费8 元理赔1 万元提高到年户15 元理赔3 万元,农户缴3元,负担不增加,切实为受灾群众房屋修缮、重建解决了的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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