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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提升医疗救助水平惠及贫困群众

2017-09-19 09:46:04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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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提升医疗救助水平惠及贫困群众

今年一至八月份,基本医保报销近七万人次,报销金额九千多万元

丰宁满族自治县从加强组织保障、健全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加强救助宣传等方面入手,落实落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工作,惠及当地百姓:今年全县参保345668 人、共筹集基金2.17 亿元,1—8 月份基本医保报销69538 人次,报销金额9760.23 万元,基金总使用率44.81%,有效防止了百姓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

健全救助制度。这个县在加强组织保障的基础上,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健全救助制度。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及基本医保提高待遇,健全完善疾病医疗保障救助制度,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病人都能得到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此基础上把六类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畴,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已由民政、扶贫、卫计部门人员数据在人社局医保系统标识,可享受提高救助政策待遇。

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救助水平。这个县通过一减二降三提对贫困人员提高医疗救助待遇。一减即减免贫困人员参保费用;二降即降低住院起付线,取消大病保险起付线;三提即提高基本医保报销比例(门诊、住院),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门诊统筹报销比例7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70 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降低50%,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甲类特殊疾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封顶线为6000 元/年;乙类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90%,封顶线15 万/年;取消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年度支付封顶线由30 万元提高到50 万元;门诊医疗救助对患有18 种门诊慢性病的贫困人员,经医保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年度超过1000 元以上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 万元。住院医疗救助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住院救助比例8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7 万元;患重特大疾病,经住院救助后,对超出住院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按90%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 万元。(刘海波、王东辉、孙艳红)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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