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承德县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并实施《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对悬赏执行的案件范围、悬赏执行的申请、审查,悬赏公告的内容、形式,悬赏线索的范围,悬赏公告费用的承担,悬赏金领取的条件、禁止领取悬赏金的人员等问题也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张凯)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责任编辑:李瑾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