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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加大力度促进工业投资

2017-12-13 17:11:00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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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投资是拉动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经济新常态下,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振工业发展活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引擎。为进一步促进承德市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承德市日前出台《促进工业投资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措施》,对承德市范围内建设及进行生产经营的符合绿色发展方向的工业企业,实施相应奖励,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其中,对企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当年设备投入500 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并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战略,对“工业机器人”设备投资500 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工业机器人”设备购置费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 万元。

在实施奖励的同时,承德市鼓励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改。对工业企业在存量工业用地上新建、拆除现有建筑重建、厂房加层扩建的工业项目,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其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规划方案审定阶段,不再提供供水、供热、供电、公交、供气、消防、污水、通讯、有线电视等9 部门前置审查意见。并自本措施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对实施新建、技改工业项目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缴纳的城市配套费等额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给予支持。

政策明确规定,对于新建工业项目,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的,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批准后缓缴,缓缴期限为1 年,缓缴期内不收取滞纳金;实施工业技改项目,企业免缴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实施技改项目的工业企业,自企业技改项目完成竣工验收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缴纳的新增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等额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给予支持。

政策鼓励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在300—350万元/亩的项目,按照每亩5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投资强度在350—400 万

元/亩(含350 万元/亩)的项目,按照每亩8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投资强度达到400 万元/亩及以上的项目,按照每亩10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同时,对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研发项目验收、且当年开票销售额达1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 万元。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 万元/项、20 万元/项、10 万元/项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 万元、20 万元。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线上销售占开票销售比重达到20%、40%、50%及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

此外,对市县(市、区,管委会)属融资平台为承德市中小工业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的,按照不超过当年新增融资投放金额的5‰比例予以风险补偿,其中市属单个企业最高补偿60 万元,县(市、区,管委会)属单个企业最高补偿30 万元。对承德市工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按投资额的5‰比例给予奖励,单支基金最高奖励60 万元;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累计投资承德市工业企业达到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 万元。(记者于鸿)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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