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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开展环境治理攻坚让蓝天“常驻”

2018-01-16 18:17:16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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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滦平县开展环境治理攻坚让蓝天“常驻”

一座座青山连绵起伏,一朵朵白云环绕山间,作为北京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三北”防护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滦平县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特色产业优势,依靠“蓝天碧水”求得“金山银山”,全力描绘秀美和谐的美好画卷。

为打造天蓝、水净、空气清新的环境,守卫首都北大门,该县把“八个坚持”作为大气治理工作的重点,即“坚持源头入手、坚持分类指导、坚持严管严控、坚持科学调度、坚持优化货运结构、坚持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坚持从严管理、坚持区域联动”,全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该县因地制宜制定《滦平县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15个专项方案(简称“1+15”),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模式,在农村散煤、燃煤锅炉、劣质散煤管控、“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交通运输领域、扬尘综合整治、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方面,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七个专项行动”。

该县把科学理论、实践分析与本县实际有机结合,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坚持遏制散煤污染,探索清洁燃煤的道路、清洁替代能源“煤改气”、清洁替代能源“煤改电”三条道路同步走。该县在2015年总投资1 亿元,建设完成年生产10 万吨的洁净煤厂,两年来为乡镇政府、学校、医院等冬季取暖提供燃料;加紧施工完成县城区3800 米天然煤气主管网铺设工程,投资2.4亿元建设滦平县第二热源厂,加快了煤改气建设步伐。2017年对全县188所校点采用社会供热服务,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煤改电”社会第三方治理,现有122台燃煤锅炉逐渐被替代。

该县还对“禁煤区”“禁燃区”内实际经营的13 家销售煤炭单位,5 家完成变更或注销,8 家全部停止经营。同时,按照“两断三清” (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完成12 家“散乱污”企业整改。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对县内干线公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率由84%提高到87.5%。在扬尘综合整治方面,对全县25 个施工现场开展扬尘治理检查105 次,下达整改通知书98 份;县城建成区街道机械化清扫率由2015 年的50%提高到2017 年的75%。

此外,滦平县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积极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制度相适应的领导干部评价体系、监管体系,以生态文明考核督查机制倒逼转型,把环境保护作为共性指标和“一票否决”事项,在全县部门、乡镇中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开展联动执法,共享环境监察执法信息,确保全县环境安全。(霍腾达、李本明)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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