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拖欠行为的发生,高新区建设局联合区人社局对区内建筑领域在建项目的工程款拨付、工资发放情况、工伤保险、劳务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续缴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对未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位筹措资金按规定拨付工程款;对未按月发放工资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局联合区人社局依据《承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实施细则》责令施工单位按规定按月发放工资;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局联合区人社局对其现场催缴。对存在问题仍不按规定整改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局将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过以上防控措施有效的预防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高新区建设局和高新区人社局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高新区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马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