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职责建机构优资源
宽城积极充实安监力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要求,宽城满族自治县编委办立足机构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为县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调职责,厘边界。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管合法必须管非法”为原则,全面梳理安监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等20 余个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带有生产性的事业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以本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为契机,对相关职责进行调整规范。以安监局、乡镇安监办、开发区安监办为重点,厘清三者间的安全生产责任,明晰权责关系,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监管不缺位、不越位,做到监管职责不留空档、监督范围不留特区。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为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安监、交通、水务等28 个部门的120 项监管职责事项进行备案,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建机构,提效能。以“精简、效能、统一”为原则,统筹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着力提升监管效能。重点明确安监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主体机构地位,着力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事业单位,为县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机构支撑。同时,为统筹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机构规格设定为副科级。实现监管重心下移,以乡镇机构改革及开发区改革为契机,在乡镇及开发区设立安监办,有效保障乡镇企业安全生产。
优资源,实力量。以“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为原则,优化安全生产领域编制资源配备。一方面积极保障安全生产人员编制需求,编制资源向安全生产领域大力倾斜,为安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2 名,有效保障该县作为“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重点县”编制需求。另一方面优化领导职数,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科级领导职数由兼任变更为单独设置,有效强化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领导能力。此外,充实专业技术人才,将择优遴选6名急需紧缺人才并纳入编制管理,有效增强专业人员力量,提升监督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宋立新、姚峰)